第一百七十八章 教授遗嘱(一)

还我正义 梦清沐 1046 字 3个月前

你现在没有正式工作,这是我的失职。但是,我给你的那五件瓷器,应该够你们母女俩的生活费了。

今天,我请你来,是想把自己这两套房子都捐赠给你。

你也可把你爷爷接来,与你们母女俩一起住。

今后碰到有什么麻烦事,可以去找钱之江。

小玲,爷爷这辈子遇见你是件幸事,也只能为你做这些了。”

姜小玲听完,扑通一声向展浩跪下,泪流满面。

小玲这泪,有感激,也有惭愧。

让她最惭愧的有两件事。

第一件,她腹中孩子的生父,其实就是钱之江。

钱之江答应她的不仅仅是找一个好的工作,还要把她明媒正娶(他说他与发妻早就办了离婚证)。

—— 但是,这事她不敢对展浩讲。

第二件事,展浩送给她的那五件瓷器,她两个月前就叫钱之江帮着卖掉。

钱之江当时满口答应,但把瓷器拿走后,钱却迟迟未给。

为此,她催了两次,他回答说:“处理这东西需要时机。你如急于用钱,我先给你一百万元。”

这一百万元,对于刚进城的姜小玲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但对今天的她来说,却是微不足道的了。

她甚至有些担心,“孩子他爹”是不是会起黑心,把她这几件瓷器吞掉?

——但是,这事她也怕跟展浩说。

她爬起来,摸了一下跪得有些酸痛的膝盖,然后,按照律师的指点,在接受房屋捐献方签上了自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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