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海路不通,诸国转与东瀛贸易,我朝岁损白银百万两。
去年广东巡抚密报,有商户私造海船,冒死出海,一趟往返可获十倍之利,虽枭首之刑不能禁。
与其使白银流于私贩、养肥海盗,不如开海设关,以国税充盈府库。
二、论开海之利,似启库之钥
若开海通商,其利有三:
一曰富民。海商往来,可带丝绸、茶叶、瓷器远售异域,换回胡椒、苏木、宝石。
江浙织户可扩机房,江西瓷窑可增窑口,沿海百姓或为船工,或为脚夫,生计自足则流民渐少。
学生算过一笔账,若设十处市舶司,岁入可达三百万两,抵得上两淮盐税之半。
二曰强兵。海船造则需良木,良木出则需山匠;
船炮铸则需精铁,精铁炼则需炉工。开海一日,则造船、冶铁、纺织诸业皆兴,百工技艺日进,他日若需战船,可即造即用,何必再求于他国?
三曰固边。
南洋诸国多贫瘠,若以我朝富余之物相易,彼必感怀圣恩。
昔郑和七下西洋,诸国臣服,非因兵戈,实因通商互利。
今若重开海路,立市舶司以规范贸易,设水师以护商船,则海疆自宁,远人自服。
三、论行之策,当如抽丝剥茧
然开海非一蹴而就之事,需如匠人琢玉,步步精心:
其一,择地设关。臣以为可先在广州、泉州设市舶司,由朝廷直辖,派廉吏掌关税,凡商船入港,验明货物则抽税十分之一,严禁官吏勒索。
其二,建水师护航。沿海诸卫抽调精兵,造新式海船百艘,船上装佛郎机炮,既防海盗,亦护商船。每艘船配引航员,熟知海路礁石。
其三,分步弛禁。第一年只许官商出海,第二年允民商随船贸易,第三年开放海禁,但严禁铁器、硫磺等物外流。
其四,通好诸国。遣使者携国书赴暹罗、爪哇诸国,言明通商之意,许其遣使来朝,设使馆于京师。
四、驳诸般疑虑,如拨云见日
或曰:开海则倭寇必至。臣以为不然。倭患起于海禁,因正当贸易断绝,无赖之徒才铤而走险。
若开海通商,彼可合法获利,何必为盗?且水师日夜巡弋,倭寇纵有贼心,亦无贼胆。
或曰:海船耗费巨大。臣算过,造一艘千石海船需白银五百两,然一艘船每年可赚白银两千两,半年即可回本。
且船厂、铁铺皆可征税,实为一本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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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远人难测,恐生边患。臣以为,华夏物产丰饶,诸国仰仗我朝货物,若善待之,则为友邦;若有不臣,则断其贸易,彼自会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