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抢金矿!(二合一4000字)

......

“挖机马拉斯卡!”

纳莫洛部落似乎意识到阿帕奇手中武器的强大,小队长连忙大喊,让族人散开!

他话音刚落,一颗子弹穿透了他的脑袋,绽放出血花,应声倒下!

“阿鸡!”

纳莫洛部落的族人眼睁睁看着小队长死亡,他们悲痛欲绝的大喊。

阿帕奇可不会给他们温存的机会,又是一声枪响,又一人倒下。

宋康也没有在一旁看戏,他举枪快速射击,一秒钟干掉一个。

他在“骑马速射”比赛中,夺得魁首,枪术自然了得。

不能说百发百中,起码十发能中九发。

纳莫洛部落还在发呆,直到死了二十人之后,才后知后觉。

他们掏出一个贝壳,吹起哨子,通知其他族人支援。

做完这一切后,立即缩入丛林中,避其锋芒。

“走,把金子装好,快走!”宋康沉声道,他快步跑回洞中,用麻布包裹住黄金背在身上。

其他人见状,学着他的动作,就连柔弱的雅芝,也同样背起二十斤重的金子。

纳莫洛部落的金矿,纯度很高,金子几乎没有杂质,连提炼的步骤都可以省去。

宋康临走前,将一件东西随手丢到地上。

他的目标,肯定不是只拿这些金子,而是整个金矿。

他根本不怕纳莫洛部落会来找麻烦,反而担心对方突然理智起来。

宋康这种思想,一看就是初生牛犊,太有道德感了。

如果换做孟宇寰,这小子估计会直接杀上门,管你三七二十一,全屠了再说!

人命,在他的眼里,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

......

宋康一行人已经远走,纳莫洛部落的人姗姗来迟。

某个头戴赤羽冠的壮硕男子,看见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的族人,怒火中烧。

纳莫洛部落,跟林啸部落一样,也是母系社会。

这个男人应该是部落女酋长的兄弟,也是酋长的代言人。

男人名叫哈斯廷,身上涂着凶狠的图案,让人第一眼望去,就觉得害怕。

他听着幸存族人的汇报,脸色渐渐阴沉。

居然是他们?该死的!

纳莫洛部落和林啸部落,双方领地接近,为了争夺猎物,时有摩擦。

可谓是水火不相容的存在。

金矿,最初是属于林啸部落的,只是后来在战斗中惨败,被纳莫洛部落给抢了去。

两个部落经常互相越境抓人,以彼此族人为祭品,认为放光敌人的血,是对上天最大的尊重。

无论从人数上看,还是装备上,林啸部落始终不如纳莫洛部落。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林啸部落一直处于劣势,领土范围一天天变少。

正是因为与纳莫洛部落的深仇大恨,所以当初明军登陆的时候,林啸部落的族人才会抱有这么大的敌意。

他们很害怕,这批人是纳莫洛部落派过来的。

可是如今,林啸部落有了外来者明军的加入,攻守易型啦。

他们表现得更加激进,只要有明军兄弟陪同,从来不在自家领域上打猎。

林啸部落的族人也知道,自己的底气来源于哪里,所以他们对明军十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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