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线的波长更长,但蕴含的能量非常的少。
另外一个叫做刑活着的,他也拥有可以吸收红外线的线粒体。
唯一的区别是这种线粒体并不惧怕强烈的紫外线。
可以说更加的完善。
但归根结底,两样东西是一样东西,只是其中一样经过了改良。
他们的作用是一样的,就是把红外线吸收,然后转化为生命能量。
这种生命能量可以增强体魄,也可以延长寿命。
这让方国强想到了一个创意。
以前铭刻在身上的符文,大多流于表面。
即便用的是微缩符文的,人体的表面积也是有限的。
可如果把这些符文通过某种手段刻画在细胞线粒体之上,让每一个细胞都拥有一枚符文。
那他觉得自己横渡宇宙都没有什么问题了。
如果说把符文刻画在皮肤上是第1代电子管电脑的话,那么把符文刻画进细胞里,就相当于是三纳米的芯片。
差距根本不以道理计。
“行了,你们两个走吧,现在的你们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的价值,不过看在你们帮过我的情分上,我觉得还是要劝一下架。
整天打打杀杀的有什么好?明明有着不死不灭的生命,为什么不能去享受享受生活呢?
世界那么美好。”
方国强这把这两个人给打发走了。
凌风和刑活着第1次两个人在一起没有打起来。
反倒是迅速离开,并且在离开的途中,两人也没有分道扬镳。
“这个人太厉害了!
我们单独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对手。
不过看他的样子,反倒像是一个科研狂魔,根本不想参与我们之间的纠纷。
而且我觉得他说的话是对的。
我们没必要打打杀杀,非要分个你死我活的。
500多年了,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也才500年,你们不死人,真的是吃饱了撑的吗,追杀我们500多年。”
凌风忍不住疯狂吐槽。
他原本不过是一个实验室的科研人员,他也不想变成吸血鬼。
他穿越时空无非是想找到实验材料回去拯救未来那个末日世界。
他并不想把这个世界变成吸血鬼的乐园,所以这500多年来他都非常克制,根本没有发展几个后裔。
他多冤啊!
竟然碰上了这一群愣头青。
“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猎杀你们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