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欢被一群热情的百岁孙子围在中间,各种传信石版的闪光灯晃得他眼花缭乱。
他抬手示意大家先安静一下,揉了揉太阳穴,试图理清思路:
“你的意思是,在翁法罗斯,普通人原本的基础寿命就有两三百年啊?”
“对啊!”
旁边一个扎着双马尾、看起来像个初中生的女孩用力点头,声音清脆。
“丞相你睡糊涂啦?咱们奥赫玛现在生活这么好,医疗也发达,活到三百岁都很常见呢!我太奶奶都二百八十多岁啦,还能跳广场舞呢!”
“广场舞……”颜欢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一直以为这里的人类寿命和地球差不多,顶多黄金裔因为金血缘故活得长点,没想到是自己狭隘了。
难怪九十九年过去,当初见过他的人还能一眼认出他,对他们来说,这可能也就相当于地球上的二三十年?
“我明白了!”
颜欢发现了盲点。
为什么上个轮回,没有黄金血脉的普通人普遍活的时间不长?
因为黄金裔有力量,可以在各种战争与灾变中抵抗,所以才能活下来。
但普通人就不行了,一个黑潮怪物就能送他们去喝西北风。
不是普通人自身寿命不够,而是他们没环境活到寿命的终点,没法寿终正寝。
活到半路就被弄死了。
但这九十九年里,翁法罗斯在圣城的究极统治下,简直安定的像是个太平盛世。
甚至连黑潮都没有扩散的迹象,还在世界边缘。
这就给普通人提供了一个十分快乐的生活环境,再也不用担心被突如其来的战乱弄死……
“那当然啦!”寸头小伙得意地说:
“九十九年前您带着大家规划新城区、举办丰收节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半大孩子呢!”
“哦,对了,我爹是当初跟着您和司马懿元老第一批研究大地兽繁殖的匠人!您还记得他不?他老在家念叨您呢!”
“这我哪记得?”
“哈哈,也是……”
“他现在好着呢!就是现在不爱动,天天在家带我小侄子,说要把当年您教他的广播体操传下去!”
颜欢:“……”
他记得那只是自己随便比划的社会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