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粉色,从花蕊至花瓣由浓至淡,恰如点睛之笔,映得小姑娘平添了几分娇媚。
“周娘子。”顾蓁摸摸头上的珠花,“你……这是干什么?”
“与姑娘相伴两年,我深为感激,近日偶然发现这枚珠花,十分衬你,便买了来。”
顾蓁伸伸胳膊、抬抬腿儿,一会儿又摇头晃脑的,有些不适应:“这样,好吗?”
周娘子帮她理理衣袍,略略把人往左侧引了引:“这是专为你用心挑的,最是合适。”
左侧内室里,有人看了这一幕,忽的手一滑,一盏茶水跌了个粉碎。
“有人在里面吗?”顾蓁伸长脖子,正好见了一片衣裾。
“该死的野猫!”老板娘转出来,骂道。又对两人赔笑,“贵人勿怪,前日我们这里有只夜猫,到处觅食,讨厌得很。”
顾蓁想起昨日屋顶的那只大白猫,睥睨人间事,潇洒付平生,对自己沉溺往事又有些自嘲,笑道:
“那可敢情好,娘子下次若逮住了,不若送到我那里去?我近日正想养只猫儿。”
老板娘笑应了,又故作惊喜:“两位贵人买了这么多东西,是瞧得起我们小店儿。”
她拿出个小包袱来,笑道:“我也没有什么其他拿得出手的,姑娘身上这衫子的衣料十分名贵,我这里还剩下了些,再做衣服是做不出来了,小娘子不若自己拿去,做个荷包、手帕什么的。”
“算了算了。”顾蓁摆手苦笑,她想起昨日那个小娘子,做了荷包都是给自己心上人的,她又没……哪里用得着做什么荷包。
周娘子却已然接过了针线袋:“老板娘一番美意岂能辜负。”又悄声对顾蓁说,“话本子里千金小姐做荷包帕子打发时光,姑娘不做着试试,怎写得好?”
这话也有理,顾蓁今日买了衣服,确实学了不少知识,写这些东西,是更得心应手了些。
于是回了芳草巷,晚间得空时,便将这料子拿了来做荷包、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