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细细研究起来却发现,这家公司的这种做法,很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
对此,我只能寄希望于法院尽早判决,委托人或许还能早一点拿回投资款。一旦被认定为是犯罪,那想要要回钱来,就遥遥无期了。
令我吃惊的是,开庭时候,对方老板竟然还千里迢迢跑来了的。
拎着一个大大的皮箱,穿着看起来很是高端的黑色外套,巨大的圆鼓鼓肚子露在外头,手腕上带着金色的发光的手表,一脸的轻蔑,不管是对着我,还是对着审判长。
“合同已经到期了,你承诺的投资款什么时候能够兑现?”在双方举证质证完毕之后,审判长问道。
胖老板不耐烦地说道:“我已经说过很多次啦,红豆杉正在成长,你要我现在挖出来去卖,那可能吗?那也卖不出价格来是不是?
要等到红豆杉长大,长成好的林木,再拿去出手,那时候一棵红豆杉好几万的收入,怎么还还不上你这一点点钱吗?”
审判长问道:“你这长成林木需要多久?”
胖老板答道:“少则十年,多则十五年啦。”
“可是你合同里没有写明啊,你签署的是三年期限啊,三年就承诺退还人家全部款项的。”审判长问道。
胖老板嘴巴一撇,“合同里不也写了,要等红豆杉卖出去之后吗?想也知道了,一棵树它怎么可能长得那么快?这可是红豆杉,国宝级的珍贵林木,我们是花了心思栽种培养的。”
我有些想笑,这世上所有的坏人,必定都有自己准备好的说辞,冠冕堂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