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夫奇怪,“瓶身很干净。”

欧曼狄微微摇头,“我以前是做葡萄酒生意的,喝酒前先擦干净瓶身,是对喝酒人的尊重。”

“嗯。”雾夫没有怀疑,乖乖把酒瓶包在衣摆里擦干净。

雾夫左手握着瓶颈,右手一甩唤出狼爪,食指指甲变成长长的弯钩,他把指甲扎进软木塞,直接使力把塞子拔了出来。

雾夫的右手食指上扎着酒塞,他直接左手拿着瓶颈要把酒往欧曼狄的杯子里倒。

亚瑟在耳麦里说着,“看来他的惯用手就是右手,你得让他用右手握住瓶子。”

欧曼狄杯子往上一抬,制止了酒从瓶口倒出,“姿势不对。”他着迷的望着酒瓶,“这是我们一起喝的第一瓶红酒,要认真对待。”他抬眼看着雾夫的眼睛,温柔的握住雾夫的右手,拔去他食指上的软木塞,再握着那只手,教学一样让雾夫的右手贴合于瓶身,“酒瓶下方凹进去的洞,这是拇指摆放的地方,其余四个手指托住瓶身,这是正确的拿酒瓶的姿势。”

雾夫的拇指牢牢按在瓶子底部的凹洞里,这能明显区别其他手指的指纹,其余四个指头稳稳贴合瓶身,正确的倒酒姿势让他的手指不能随意移动位置。

“难怪酒瓶底部是凹进去的,原来是这样。”雾夫左手空出来后扶住欧曼狄的杯子,倒酒,“为什么人类要设计这个姿势倒酒?”

欧曼狄向他专业的讲解,“人类觉得手部的温度会影响酒的口感,酒瓶底部最厚,这样的姿势拿酒瓶时只有手指接触到瓶身,能最大保留红酒的味道品质。”

雾夫点点头,给欧曼狄倒完酒后给自己也倒上。

亚瑟说着,“现在指纹印的很清晰,不要让他重复拿酒瓶毁坏刚刚印好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