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渺渺,做我人生里唯一的光吧。”我不需要太多光明,因为我要做这个世界的胜者。但如果可以,我仍有一个微小的祈愿,请给我一束微光,一束可以照亮我的微光。
“好。”
簿子在空中轮转不停,时光仿佛又回到七年的上海,那时候的魏知年年轻的过分。
“魏公子。”七年前的百乐门就已是上海赫赫有名的舞场,因要与皖、沪、江浙系的军阀谈一笔生意,家族有意推出魏知年,魏知裕便将他带在身边打理生意。
夜幕之下,魏知年一袭白衣白裤,他在西洋长大,洋文和中文一样好,一位白俄来的美人率先过来搭讪,他是惯于社交的人,自然捧场。
含笑接过美人递过来的酒,与周围所有人一样将手搭上女伴的腰,顺势请她跳了一支舞。这支舞结束,又有家风开放的千金大小姐前来主动请他跳舞。
少年风度翩翩,谨守社交礼仪,对女士尊重有佳,连同来的冯督军都打趣道:“知裕,你这弟弟怜香惜玉的很呐。”
魏知裕却不过一笑,心想,您可别当他是个有绅士风度的阔少,我这弟弟真发起狠来,连我都得让他三分。却还没答话,就听舞池传来一声惊呼,魏知裕脸色骤变。
果然是魏知年。
过来闹事的男士显然没讨到便宜,两只手臂都被卸了,那位女士吓的脸都白了,却还道:“魏先生,这原是误会。”
他的白裤子上沾了灰,暗红色的领带上绣了只兔子。他又生的白净,说话也是不紧不慢的,尤其还带着一副金丝框平光镜,看起来真似一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文弱贵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