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云曦喟叹,“果然这日子用艾草泡脚最为舒爽,这会儿还能防蚊虫靠近,不错不错。”
正说着,还把一瓷碗放到了自己的膝盖上,随即用手从碗中拿出一鸡爪来,放嘴边,自是毫无形象的一阵好啃。
瓷碗的鸡爪不过三四个,没一会便啃完了。
谢云曦瞧着空碗,有些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心想着大晚上还是收敛点。
毕竟,作为一个还泡着艾草养生的少年郎,贪食还是不好的。
然而——
“咔呲咔呲……”
“啧啧啧,没想到这鸡爪子都能这么好吃……”
怀远坐在一旁的小木凳上,手上自抱着一大碗漫过碗口的泡椒鸡爪,一口一爪,吃的那叫一个香甜,大气。
只是你吃就吃吧,还配啥音,谢云曦本还想着克制,这会儿一听声,一瞧人,依然垂涎。
“怀远,泡鸡爪坛呢。”
“坛子在您左边凳旁呢。”怀远咬着一爪子,含糊道,“就知道您还得吃,坛盖都没盖,筷也放着,您放心夹。”
伺候了那么多年,自家主子什么人还不清楚的话,他这做书童的就可以卷铺盖走人了。再说,这泡椒鸡爪如此这般美味,简直是越吃越想吃,根本停不下来好嘛。
至于他家三郎君刚说什么养生少吃夜食——唉,他还是多提醒三郎君泡几次艾草浴来得靠谱。
“咳咳!”
不久前刚还拍着胸脯说要少吃些,转眼就自己打脸,且瞧那坛连口都没封,还十分贴心的在坛内插了一筷子,这不摆明了一开始就不信任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