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自己行动的这几天里,麻小萝有了个大发现。
这不是个纯粹的古代社会——看看那散发着红光的长刀就知道了。
刀贩子殷勤介绍:“这可是杀了千人才激发的煞气,上好的宝刀,咱们乌苏城里您除了城主那里,再找不到比这个更好的刀了。”
麻小萝脸上呈现出一种“所有欲望被满足了之后的淡淡厌倦”,她从地球上那些欧洲贵族身上学来的气质,充分地体现出她是个富有且无情的统治阶级——当然,她是装的。
“刀么,也就这样吧,不过毕竟是边荒之地,不能太过苛求。”她举手投足之间,露出手腕上的猫眼石手串。
这东西是原本麻小萝淘宝九块九包邮买来的,听说有招财效果,她一口气买了七根彩虹色的,每日换着戴,穿越那日手上正好轮班到白色猫眼石。
这玩意儿麻小萝从来没指望过是真猫眼石,本身只是个便宜货,八成是玻璃假冒的。谁知原本世界的便宜货,到了大燕,居然一下子成了珍稀宝物,这世界有没有猫眼石不好说,但是绝对没有玻璃。
前日在人市上被识货的老板开了个天价出来。
麻小萝没答应——主要她在人市上什么也没看中,本身她也不是去买人的,买来的人要钱,还不如野人听话,性价比不高,她主要是去收集情报,看看什么人会沦为奴隶。
意料之中,没有身份证明的人就会,人市里大部分都是抓来的野人,男女老少都有,壮丁也不少。
原来平日里抓了野人,壮年的也不会轻易杀,只是这批野人是为麻小萝遭劫的事情抓来的,乌苏城主才专门打算砍头。
麻小萝带他们去人市,算是给那些野人们做了个感恩教育。
也给她自己一个警醒,如果没有那份公文和她扯下的弥天大谎,她会落到什么下场。
想来当时乌苏城主那么容易相信她身份高贵,手腕上她一直没放在心上的白色猫眼石手串,也立了一功。
或许还有她在现代娇生惯养出来的细皮嫩肉,和信息时代网络洪流之中锻炼出来的键盘知识。
麻小萝想着这些东西,只是对卖刀贩子的殷勤问候敷衍着嗯几声。
她越是敷衍,那贩子越是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