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校花就听得多了,校草却不常听,而千叶中学最有特色的便是校草比赛,每一年都会选出一名校草,作为全校男生的楷模。然而,今年的校草比赛极有可能是一个大阴谋。
自从玫瑰帮和杂草会停战后,千叶中学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校园里再也看不到有恶作剧了。男生和女生之间似乎相互提防着对方,话语也甚少,越是平静,就越表示接下来的事情不简单。
龙志豪来到千叶中学也有一段时间了,他根本没想过这间学校会这么复杂的,他本来只想平平静静地在学校里生活,然后等到时机成熟,做完他该做的事,他便会离开,如今,他已不能置身事外了,因为现在事情会变成这样,很大程度与他有关的。
这一天,龙志豪像平常那样去上学,在路上,他在上次救程晓君的地方停了下来,他心想,为什么程晓君会这么讨厌他,而他又那么被程晓君讨厌,但是,他却总觉得程晓君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既熟悉,又温暖,他无论怎样也不想讨厌她。
龙志豪继续向前走,忽然,一阵熟悉的花香扑鼻而来,龙志豪知道,这肯定是玫瑰花的花香,他的养母最喜欢玫瑰花了,原本龙志豪是不喜欢玫瑰花的,自从他养母死后,他却开始喜欢上了玫瑰花,每当看着玫瑰花的时候,他都会想起与养母在一起的日子,那是他一生人中最快乐最开心的时候了。不知不觉,他整个人像着了迷似的,随着花香飘来的方向走去。
一不会儿,龙志豪来到一个公园,这个公园竟种满了玫瑰,龙志豪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里,他只觉得这里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地方,他真想让他养母也来这里看看,他养母一定会非常喜欢这个地方的。
“是谁?”忽然,从不远处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然后便有三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黑色眼镜的高大男子朝龙志豪走来,这三个男子想捉住龙志豪,但龙志豪很灵巧地闪开了。
“你们想干什么?想打架是不是?老子现在心情好,如果你们能自动消失最好,要不然,老子让你们通通进医院躺躺!”龙志豪不想让这些人破坏他欣赏玫瑰花的兴致。
“怎么又是你这个小鬼!你是不是有意和我们作对的!”其中一个男子说,看来他们与龙志豪似乎是见过面的。
“我们见过面吗?等等,我记起来了,你们是程晓君的保镖!”龙志豪这才记起这些讨厌的家伙。
“我们家小姐怎么会有你这种朋友的,你简直就是个小流氓。”